六旬兄妹争夺父母房产搬出民国法律
中药养生 2020年08月05日 浏览:2 次
六旬兄妹争夺父母房产搬出民国法律
两位年过花甲的哥哥指责妹妹“霸占”了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房屋。妹妹则认为购买于1947年的房屋按照当时《六法全书》确定应属母亲个人,母亲将房屋独自赠予她。但两位哥哥则认为,民国前的产权关系无效,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无权擅自处置。昨日,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妹妹:房子是母亲私产
提起诉讼的鄂氏兄弟老大71岁,老二65岁。被诉的妹妹60岁,姓华。她称,由于不喜欢鄂姓,她就取名字中的一个字作为姓。老大昨日未出庭,由老二夫妇代表。
三兄妹争执的宅院位于东黄城根南街,由23间房屋组成。按原告说法,宅院是父亲在1947年以母亲的名义买的,现已被拆迁。两兄弟认为,他们和妹妹一样都应该享有房屋继承权,因此要求分得房屋拆迁款的八分之七。
妹妹华老太认为,房产是母亲的私产,而非父母共同财产,母亲早在2002年去世前立下遗嘱,明确房产由她独自继承。
她称,《六法全书》民法婚姻第三节“婚姻”规定,“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第四节“夫妻财产制”规定,“妻以己名所得之产为其私有”。并因此得出结论,“房产是1947年购买的,当时民法规定,以妻命名的财产,即以妻个人所有。母亲本姓‘由’未冠以夫姓‘鄂’,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应为其母之私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应该遵从母亲的意愿处置。”
兄长:房子是父母共有财产
华老太二哥辩称,“1984年颁发的房产证上的名字虽是母亲的,但却是父亲买的。按现在的法律,应是父母共同财产。”因此,他认为母亲无权独自处置房产。
他称,当时父亲是家里的惟一经济来源,房产在母亲名下是为了照顾她没有工作,他坚持依据现行法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是夫妻共有财产”,要求法官判令给付房款。
由于需要补充证据,东城法院法官宣布暂停审理此案。
快速治疗感冒鼻塞的药长治白癜风医院哪家治疗好巢湖看白癜风去哪里
- 上一篇: 简历中如何表达薪水要求
- 下一篇 性侵幼童案频现nbsp亟待司法改革救济
-
粤单独二孩申请量潮汕最少
2019-07-16
-
无腺橉木的功效与作用
2019-07-15
-
玉蜀黍根的功效与作用
2019-07-15
-
中医桂圆甜汤如何补虚损
2019-07-13
-
中药中的特殊术语1
2019-07-12
-
望都县中医医院开展红色主题教育活动
2019-07-12